畢業論文口試注意事項 Oral Examination 「論文既是探討問題進行科學研究的一種手段,也是描述科研成果進行學術交流的一種工具。」 -WIKIPEDIA 日程---- 口試申請: 4月1日-4月30日 口試建議完成時間: 5月下旬~7月初(建議107.07.10前) 口試當日---- 印領清冊、領款收據(各1份) – 像院辦領取,口試完後繳交回院辦。審定書(1張) – 論文精裝其中繳送至圖書館之精裝本須附上正本,其餘精裝本可影本(或想在5本精裝本都放正本也可準備5張給口委簽名)。評分表(n張) – 端看口試委員有幾個人就準備幾份(通常為3位口委,就印3張),口試完後繳交回院辦。考試結果通知書(2張) – 口試完後繳交回院辦。論文簽認單(1張) – 自己留存,論文送審用。 ※未在7月15日以前完成口試之學生※ 請先向學校申請延長離校期限至8月15日,並繳交學生保險費半個月(約120元)。